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同志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全国高公司党建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依据《ladbrokes立博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实施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党支部考核工作由公司党总支统一领导,成立党支部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党总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党总支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党总支全体委员组成,具体工作由党建工作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二、考核对象
全院各党支部。
三、考核内容
基党支部工作考核内容按照基础性工作、创新性工作和即时性性工作等三个类别进行考核。基础性工作主要包含党支部工作机制建设、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当年支部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及综治工作等九个方面内容;创新性工作是各党支部开展的创新性党建工作;即时性工作主要由党务职能部门根据各支部日常即时性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评定。具体考核指标详见《2018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中党支部相关考核指标。
四、考核程序
党支部工作考核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工作每年开展一次,集中考核时间为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主要程序:
(一) 自查自评
各党支部每年对本支部党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照考核指标体系中的考核要点,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各党支部要将考核指标体系中定量考核的情况如实填写到《ladbrokes立博基层党建工作自评报告单》(附后)中,并客观地进行自我评价打分。报告单要及时上报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将采取多种方式对自评情况进行审定。党支部自评结果将作为支部全体党员测评、学院层面测评考核的参考。
(二)学院全体党员测评
公司党总支召开党支部党建工作述职测评会议,各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进行述职,全体党员对各党支部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测评打分。
(三)公司党支部工作考核领导小组测评
公司党支部工作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党支部自查自评、教职工测评、党支部书记述职情况,以及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测评打分。
五、评定等次
考核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考核对象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情形严重的实行“一票否决”,考核对象评定为“不及格”等次:支部党员受到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以上处理的;支部党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或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具体情形为:
1.宣传思想工作方面:支部班子成员在遇到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时,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态度不明确,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影响;本单位遇到特殊舆情,支部班子重视不够,处置不力,给学校、学院造成严重后果;支部党员在课堂、报告会、沙龙等公开场合或报纸、宣传栏、微博微信等媒体发表不当言论,造成恶劣影响;支部党员有在校园内举行宗教活动、传播宗教、发展信徒等有关情形。
2.员工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在重大政治历史时期对员工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不及时、不得力或在处理政治事件时工作不及时、报告拖延且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员工出现重大伤亡事故或群体性违法违纪行为且在管理上存在明显过失、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在处理涉及员工切身利益问题、特别是开展各类奖助优评定工作中存在工作失当且造成恶劣影响等有关情形。
3.组织建设工作方面:在发展党员、选拔任用干部等工作中出现重大问题或存在重大过失等有关情形。
4.安全稳定工作方面:在综合治理、平安校园建设和安全生产方面没达到学校安全生产要求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造成本单位治安秩序严重混乱;发生重大火灾、重大治安案件、重大刑事案件、重大安全事故及安全责任事件;重大隐患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造成严重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等有关情形。
5.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党章党规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6.其它有关情形。
六、考核成绩结果的公布及运用
(一)考核结果将以适当方式向全院公布。
(二)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奖评优、干部任用、培养教育等方面的重要参考。
(三)对考核“不合格”的党支部,党总支将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组织谈话;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党支部,党总支将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组织调整。
(四)考核结果反馈后,各党支部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总结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在规定期限内落实整改。
(五)党总支建立相应的党务工作考核评价激励机制。
七、本办法每年根据学院实际工作需要进行修订。
公司党总支
2018年12月